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下发了《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等公告的通知》(发改电〔2008〕39号),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加强领导,落实相关监测预警机制,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防范次生灾害事件的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等公告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民政 救灾 通知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纪检委、法院、检察院。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16日 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