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米政发〔2009〕15号 -关于增加城镇职工医疗

米政发〔200915

米脂县人民政府

关于增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榆林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榆署发〔199962]文件精神,从2009年起,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入参保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再增加0.8%,县财政相应增加配套资金。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医疗   资金   调整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纪检委,法院,检察院。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428日 印发

共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