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米政发〔2009〕10号 -关于转发《榆林市人民

米政发〔200910

米脂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米各单位:

现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卫生   禁止吸烟      规定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纪检委,法院,检察院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326日 印发

共印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