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人字(2009)21号
米脂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政府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
执法检查的反馈意见
县人民政府: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干警业务水平低,执法中方法简单,态度粗鲁。
2、城区道路年久失修,有些路段破烂不堪,通行条件差。
3、对酒后驾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不力。
4、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不全或不清,影响机动车辆正常行使以及行人安全。
5、城区内新世纪购物中心广场十字和金龙十字,安装的监控设备落后,看不清车辆牌照,对机动车辆违章行为不能形成威慑,致使两个路段车辆闯红灯现象严重。
6、车管所科目二考试场地是租赁王成地毯厂下院,距离交警大队远,又是临时场地,使群众办事很不方便。
二、建议
1、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
2、加强干警培训学习,将学习培训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合理安排。对新进的辅警要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交警的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执法能力。
3、加大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酒后驾驶、飚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城乡摩托车的管理,有效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和超速超载行驶,消除安全隐患。
4、在城区新世纪购物中心十字和金龙十字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同时要安排正式交警轮流值勤,长期坚持。
5、县政府应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多方争取资金,统筹安排,加快实施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
6、金泰饭店门前客人候车、客车随意停站现象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建议县交警大队协同县运管所在比较合适的区位,指定旅客候车位置,消除安全隐患。
7、建议县政府解决交警大队科目二考试无固定场地的问题。
县政府及公安局交警大队收此反馈意见后应认真整改,并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汇报整改情况。
米脂县人大常委会
抄 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办
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局、交警大队、
运管所、市政所 (档二)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