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凌晨3时许,米脂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米脂县印斗镇柳坡村 8号常某家在2时20分左右被人用炸药炸了。
米脂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侦破命案工作预案,从四个方面迅速展开侦破工作:一是进行细致的现场勘查,查找痕迹物证;二是对案发现场周边人员进行走访排查;三是对受害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四是针对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在垴畔附近留下的鞋印等痕迹进行追查。
经查,受害人为常某一家4口人。案发当晚,他们一家都住在被炸的窑洞里。炸药是从垴畔上两孔窑洞之间的烟囱投下的,在垴畔烟囱以下1米处爆炸。爆炸后,窑洞多处被炸开缝,并未垮塌,冲击波将两孔窑中的炕皮全部掀起,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常某一家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刑警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测,特别是垴畔周围留下的新脚印引起了技侦人员的注意,遂进行步伐追踪。从凌晨一直到中午,翻越了一座座大山,细致地搜索着每一处可疑的踪迹。当他们翻到第7座大山时,顺着梯田一直查过来的脚印却没有了,经过观察发现梯田下面的杂草中有新的痕迹,印迹下方是一个水渠,侦查员们立即下去,将水渠团团围住。果然,在3米多深的水渠下面有一个人,他将杂草掩盖在自己身上,一看就不正常,在侦查员们的劝说下,他掀开了身上的杂草,没想到他手里还有一把匕首,匕首已经刺进了他的肚子,侦查员们再次对其做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他终于愿意接受救助,侦查员夺下嫌疑人手上的匕首,马上将他送往120就诊。经检查,匕首刚划破肚皮,他的伤势不重,专案组成员就让他一边治疗一边接受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艾某,男,35岁,米脂县高渠乡艾家硷村人,农民,长年在外打工,从事过爆破工作。常某的前妻是他现在的妻子。因常某在离婚后仍与前妻有染,遂将8棒炸药和3个雷管投入常某家的烟囱以报复。点燃导火索后,犯罪嫌疑人艾某迅速逃离了现场,怕走大路引人注意,遂决定走山路,没想到自己对路径不熟,不小心坠入水渠,最终被民警发现。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与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