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农普组发(2006)02号
关于米脂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的通知
米脂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现将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印发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全县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00六年十
主 题 词 :农业普查 职责分工 通知_________
抄 报 :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___________________
抄 送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办________________
米脂县第二次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为了加强我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农业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确定一名农业普查联络员,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对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 县政府办公室
1、 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2、 及时协调解决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存在的困难和问
题;
3、 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制,确保
全面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 县统计局
1、负责全县农业普查的全面组织实施;
2、制定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并负责问题答疑,多方协调和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
3、 承担普查数据审核和数据处理、上报工作;
4、 负责建立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本单位地理信
息系统;
5、 负责普查公报的发布,资料的整理编印、开发利
用、分析研究、对外提供资料。
三、县监察局
1、查处在农业普查中弄虚作假,违反《统计法》行为;
查处各级政府领导农普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
2、负责协调县(区)监察部门与同级普查机构的工
作关系,督促、查处在普查工作中的违反《统计法》行为;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四、县经济发展局
1、负责配合全县普查机构的工作,向县普查办报送有
关资料;
2、 负责联系石沟镇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五、 县农业局
1、 负责提供本部门所掌握的农业单位行政登记名录资料,提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农业资源资料;
2、负责联系姬岔乡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六、 县财政局
1、负责普查经费落实工作,对普查专项经费进行监督审核。
2、负责全县农业普查经费的落实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七、县委宣传部
1、负责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和落实,根据普查工作安排,利用各种媒体,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负责全县农业普查宣传的落实工作;
3、负责联系街道办事处农普工作;
4、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八、县委农工部
1、参与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利用。
2、负责联系桃镇镇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九、县科技局
1、负责提供全县农业科技机构的名录资料;
2、负责联系十里铺乡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县公安局
1、负责普查工作中的治安维护,协调、督促乡镇派出所配合乡级普查机构做好农业普查工作;
2、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一、县民政局
1、负责提供全县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划情况及县民政局直接批准注册登记的农村社会团体、民办企业等名录资料;
2、负责联系郭兴庄乡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二、县司法局
1、协调、督促乡镇司法所配合乡级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2、为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保障依法统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 负责提供农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资料;
2、 负责联系李站乡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四、县国土资源局
1、 负责提供土地详查等相关资料;
2、 负责联系高渠乡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五、县水利局
1、 负责提供水利设施等相关资料;
2、 负责联系沙店镇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六、县卫生局
1、 负责提供村办医疗机构等相关资料;
2、 负责印斗镇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 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2、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八、县广播电视局
1、根据全县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协调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2、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十九、县林业局
1、负责提供部门所掌握的林业单位行政登记名录资料,提供各乡镇有关林业资源资料。
2、负责联系杨家沟镇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二十、县教育局
1、 负责提供农村小学等相关资料;
2、 负责联系银州镇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二十一、县畜牧局
1、 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2、 负责联系桥河岔乡农普工作;
3、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二十二、县扶贫办
1、负责联系龙镇镇农普工作。
2、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二十三、县农行
1、负责县农发行和同级普查机构的协调,提供相关资料;
2、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