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政发〔2009〕10号
米脂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米各单位:
现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卫生 禁止吸烟 规定 通知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纪检委,法院,检察院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6日 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