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政发〔2009〕6号
米脂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的了显著成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综合考评中米脂县连续二年名列第二,“四项指标”也都有所下降。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前三名的先进乡(镇)、部门、企业共10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获得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对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得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龙镇镇人民政府、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和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获得全县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考评先进的姬岔乡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公安交警大队、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不再进行表彰奖励。省驻米企业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的奖励资金由本企业按职工人均100元提取奖金进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部门、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监管,狠抓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为全县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米脂县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表彰 决定
省、市驻米各单位。
米脂县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乡镇:
第一名:桥河岔乡人民政府;
第二名:杨家沟乡人民政府;
第三名:桃镇镇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部门:
第一名:县委宣传部;
第二名:农机办;
第三名:质量技术监督局、广播电视局。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企业:
第一名:米脂县花炮厂;
第二名:米脂县银州石油运销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移动通讯米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