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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人发[2011]第11号 -关于吕剑峰等同志职务任

时间:2016-08-09 09:00来源:未知点击:

米人发[2011]第11号

  

关于吕剑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经二○一一年三月八日米脂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吕剑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马光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吕    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桥河岔人民法庭庭长;

张耀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龙镇人民法庭庭长;

申世芬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姬宏荣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职务;

张文周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职务;

吕剑峰同志县人民法院龙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光军同志县人民法院桥河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吕    静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耀斌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米脂县人大常委会

              二○一一年三月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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