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兜底扶贫、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工作,民政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全市累计救助43663人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1366人,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88743人,临时救助59125人次——
扎实推进兜底扶贫工作
上半年,我市对各县区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逐户摸排,初步确立了“三个一部分”工作思路,即通过对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调查摸底,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剔除一部分,特别是关系保等全部清理;市民政部门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再纳入一部分;通过扶贫、民政和统计等部门的共同甄别,对无法实施精准扶贫的“五保”“低保”对象,民政部门兜底保障一部分。同时规范了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的管理,出台了《榆林市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新增了榆林市第三医院、榆林市肿瘤医院、榆林市颈肩腰腿痛康复医院和榆阳区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救助定点机构,上半年全市累计救助4366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9799.3万元。
据统计,按照城市低保每人每月435元和农村低保每人每年2500元的标准,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1366人,共支出城市低保金1730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88743人,共支出农村低保金23299万元;临时救助59125人次,支出资金6735万元,人均救助1139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5582人,“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共发放“五保”供养金4535万元。
探索多样化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扩大村务公开范围,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
积极探索社会福利与基层工作
我市积极探索多样化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建立“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新模式,重点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同时还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建立了孤儿信息网络,落实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理顺了孤儿收养程序。目前,全市共有孤儿2921名,其中机构供养535名,社会散居2386名。我市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民政部门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目前摸底工作基本完成。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展现新面貌。在村务公开方面,我市不断扩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范围、完善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全市坚持常年村务公开的村总共占到80%以上;深入推进社区达标改扩建工作,市民政部门联合市财政局对18个申报达标建设的社区进行了考察验收,下拨建设补助资金1230万元。同时积极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将“四社联动”、社区协商、社区网格化管理等新任务纳入示范社区评比要求。并明确了激励机制,对被命名为“市级和谐示范社区”的,将给予10万元的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