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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民政局简介及亮点工作

        米脂县民政局是县政府负责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同时,加挂“米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有干部职工86人(含军休10人),其中在职58人,离退休18人。下设勘界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中心敬老院。主要业务有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三大项工作。基层政权建设包括: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城市基层政权建设及社区建设;社会保障事业包括:救灾减灾、优抚抚恤、安置、烈士褒扬、双拥工作、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养老体系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社会福利;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民族宗教、勘界、地名管理、行政区划、收养、婚姻登记、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
       2017年,米脂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党建工作引领全局工作”的理念,紧扣年度工作目标,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突出提升民生服务质量主题,强化目标责任管理,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工作。大力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4月份,对原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复核认定。统一印制了低保审核审批表,规范了全县低保档案管理,坚决杜绝了“政策保”“人情保”“轮保”“骗保”等问题;将城市低保最低保障标准由500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农村低保也再次提标,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260元再次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高于扶贫标准,将全县4588名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将城市低保最低保障标准由500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持续增高,低保户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全额报销。为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开展贫困人口“一站式”手工即时结算,有效解决了群众医疗医后报销难的问题;举行“寒冬送温暖”物资集中发放仪式,为我县广大困难群众发放价值861万元的款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进一步提高对象重合,重合率由原来30%提高到93.2%,确保“应扶尽扶、应兜尽兜”。目前,全县保障农村低保3638户、4931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983万元;保障城市低保1173户、2324人,发放低保资金1647万元。
       二是认真做好养老工作。对中心敬老院进行“医养一体化”提质改造,开展“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积极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资助活动幸福院建设取得一定进展,截至目前,全县幸福院共62个,运行50个,在建12个,力争到2020年实现有条件行政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全覆盖,推动全县农村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全力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全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建成我县“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建设,将全县395个行政村撤并为206个,目前已完成换届81个村(其中67个撤并村,14个独立村),其余村也在有序推进。
       四是全面推动公共服务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对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法人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全县清理出了18名领导干部,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任职的审批程序,全年新批复成立扶贫互助协会88个(社会团体),助力全县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婚姻登记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善区划地名管理,稳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
      五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双拥工作成果,在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基础上,深化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协调发展,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双拥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了“九件实事”,在“春节”“八一”期间,慰问了驻米部队,安置了2016年退役士官,推行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服务工作,实现了即时结算。全年共发放抚恤定补资金867.47万元、优抚医疗救助资金110.35万元;认真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在党的十九大和“两会”召开期间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重点对象上访动态,有效防止了群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